“岛内”房源统计差异
岛内房源到底有多少?
根据当地官方数据,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已安排建设16个项目共25536套,扣除湖边花园C区(停建)924套、五缘公寓人才房616套,实际可分配房源23996套,其中保障性商品房2165套。
沈建等根据政府实际公示数据计算,岛内保障性商品房源总数为2094套,公务人员和厦大已公示的配售套数是550套,社会申请人员的配售已公示套数是939套,也就是还剩余605套。
对此,沈建对本报记者称,第五批保障房申请者有一个诉求:要求政府给出这605套岛内房源的去向。
然而,这与官方口径有出入。
本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办获得的最新资料则显示,厦门保障性商品房岛内房源社会人士申请已选房约1023套,公务人员已选房518套,此前已给厦大403套,据此推算,则可供分配的岛内房源仅剩150套左右。
这个数据,相比之前建设局给申请者的回复数据,增加了不少。此前建设局回复申请者称,岛内共安排保障性商品房源2094套,其中,面向本市居民向居委会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977套,本市公务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714套,厦大教师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为403套。
沈建说,“社会普通居民、公务人员、厦大教师的保障房名额比例是大约9:7:4,比例明显不合理”。沈打听到,公务员体系即使有多余房源,也只能在他们的渠道里“囤着”,不会放出来。
公务员优先的争议
据胡颖介绍,厦门保障房从申请到分配的渠道存在差异。包括她在内的880户合格申请者,都是将申请递交到所在小区的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负责人将信息录入统一的住房系统才获得轮候号的,当时出的是1403-2346号, “谁先递交申请材料谁先出号”。
公务员则实行单列轮候的方式,上交资料至所在单位,公示后再由单位统一交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再由该局负责审核确认购房资格。
事实上,这种区别有文件规定。根据2009年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第30条,具有本市户籍的市属、区属及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以以公务人员身份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实行单列申请、轮候、配售。
上述《办法》还规定,公务人员相关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局可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从具体的申请条件看,社会申请与公务员差别很大,前者需要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户籍在厦门,且需满三年,而公务员只需一人户籍在厦门。
从公示时间看,公务人员申请的保障性商品房公示时间是10天,社会申请的公示时间为15天,上述厦大教师分房的公示只是在厦大主页内网,厦门市住房保障网和建管局网站未有任何公示。
沈建和胡颖认为,厦门保障性商品房显失公平,对公务员和大学优先,有借保障房定向福利分房的嫌疑。
对此,厦门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考虑到教师等公务人员所在单位,如理工学院、厦大、华大等单位较为独立,在审核方面社区居委会难于掌握其住房、家庭人口等信息;市区属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住房补贴、单位自管房等方面的信息需核查,从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更便于准备了解申请家庭情况。
当本报记者以社会申请人名义咨询厦门保障办时,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障办)副主任王朝辉对记者进一步解释说,外界对公务员“优先”的说法是一个误解。公务员单列,是因为考虑到有些公务员此前已经享受到国家住房补贴或福利分房,再进入保障房不合适,更不公平。而且,他认为,根据前述《办法》,公务员的申请条件其实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