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通过健全七项制度,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努力确保涉农强农资金安全,有效提高了涉农强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明确涉农项目管理主体,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涉农项目,由区级涉农部门统一实施;专业技术要求一般的涉农项目,按受益区域和对象,下放镇乡组织实施,并由镇乡对资金安全、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绩效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区财政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定期对下管一级的项目实施抽查,并对“报大建小,报多用少,虚假报账”等问题实施重点跟踪、重点查处。
二是建立完善支农项目库制度。从源头抓好涉农项目管理,建立完善支农项目库。项目库按照全区整村推进规划和农口部门急需解决的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规划,对符合立项条件和立项要求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分门别类纳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向上级申报和需要审批的项目从库中提取,减少项目安排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三是坚持“三专”管理制度。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财政扶贫等资金一律严格实行区级报账制管理,执行专户运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报帐进度。
四是坚持“一折通”兑付惠农资金制度。将粮食补贴、“雨露计划”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惠民项目资金由农民“一折通”账户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努力扩大“一折通”直补范围,实现惠农补贴资金区级直达全覆盖。
五是坚持公开招投标制度。对各类涉农补助项目,按规定标的统一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办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按照 “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管理责任有人负。实施招投标节约的财政支农资金,按相关监管要求和审批程序研究下达,杜绝暗箱操作。
六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实行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政策、项目、资金、程序“四公开”,确保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分配使用。在项目区建立永久性公示牌,对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资金来源等予以公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专项监管的举报、投诉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政务公开网等网络监督平台,受理回复群众投诉,进一步完善农口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和乡村群众参与监督机制。
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对资金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或存在弄虚作假的,通过停拨项目资金、中止项目执行及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办法予以严格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