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国土资源部4月22日发布《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共批准了4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8省(自治区)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公报显示,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8省(自治区)已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沿海地方相继出台了无居民海岛审批管理制度,全国共批准了4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完成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共查清我国海岛11933个,编制了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地名志、地名图集等。
公报显示,加快实施海岛整治修复,批准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4个,中央支持资金2.7亿元。中央海岛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海岛生态修复项目和领海基点保护示范工程项目20个,支持资金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