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搭乘高铁班车
特许中铁总以地养路
酝酿了一年之久的铁路以地养路,再次获得高层的支持。
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
在业内专家看来,《意见》在土地开发上给了铁总很多便利和权力,这将进一步提高铁路建设筹资能力,推动铁路建设顺利进行,同时也等于赋予了铁总“地产商”的新身份,为负债累累的铁总带来一根救命稻草。
“这是在国家总的土地政策尚未调整到位的情况下,特许中铁总使用所有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荣朝和分析。
不过有专家指出,开发铁路土地资源需不同部门间协调规划,政策的操作细节需待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后方可实施。
政策助力
这并不是第一次提出以地养路的概念。据铁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更多的是对此前“以地养路”的细化。
此次《意见》提出,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科学编制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地区改建规划,给予既有铁路站场综合开发用地政策支持,促进铁路运输企业盘活各类现有土地资源。并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平等协商收购相邻土地、依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对既有铁路站场地区进行综合开发等等。
“原本铁路部门可使用的土地并不多,尤其是较成熟的火车站周围,包括站前广场等全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可供开发使用的基本只有站场和车站本身,如果扩展地下空间,则涉及到大量投入,对铁路部门来说资金压力会很大。”上述铁科院专家表示。
按照传统的铁路开发模式,铁路用地都是通过划拨形式获取,中铁总按照基准价向地方政府支付土地款。而未来地方政府要想与中铁总合作建设铁路,除了提供铁路必需的建设用地外,还需要为铁路建设和运维付出成本,这部分成本可以通过出让部分商住土地交给中铁总的方式解决。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近日表示,对轨道交通站场上盖、附近的土地进行综合一体开发,能形成综合开发新型城镇的格局,国土资源部会给予大力支持。
“相当于国土部门给了地方政府和中铁总一个协议出让的口子。”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说。一位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铁路建设都交给当地市政府,这个模式是双输的,一边修不了铁路,一边的土地也不能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