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8月16日电(记者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3月宁夏调整失业保险费率以来,截至8月,全区累计为企业和职工减负1.28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经济下行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稳定岗位。
近年来,当地的煤炭、电石、冶金等传统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从2015年3月1日起,宁夏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3%、个人费率由1%降至0.7%。
据统计,到今年8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8342万元,为职工个人减负4458万元,惠及职工达75万余人。
同时,宁夏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期间,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当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