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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副总经理阙波:深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 认真落实注册制改革部署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阙波9月4日在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发言表示,今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建成30周年,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伴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深改12条”的落实,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建设正在迈上新的台阶,焕发新的活力。

  阙波表示,新证券法体现了鲜明的改革导向,将有效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新证券法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完善建立了一系列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既是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对长期以来市场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及时回应。

  一是融入注册制改革新理念。注册制的本质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基本关系,有效发挥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让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判断。新证券法吸收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成果,取消了不必要的发行上市门槛,对注册制的实施范围和步骤作出了授权规定,为资本市场后续改革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二是提供市场发展的新保障。一方面,设置信息披露专章,重构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框架及配套机制,并贯穿于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重点环节。另一方面,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比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顶格罚款金额从60万提高至1000万,又如,明确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创立投资者保护新制度。这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新证券法设置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在总结我国投保经验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阶段性特征,构建了包括投资者适当性、表决权征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先行赔付等较为系统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特别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赋予投保机构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职能,投资者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方式参与诉讼,维权动力更足,维权成本更低,维权效果也将更好。

  阙波说,新证券法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明确了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职责,丰富了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措施,强化了交易所职责履行的约束和规范,为交易所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指明方向。上交所深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坚决将自律管理、市场服务和投资者保护要求落到实处。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上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积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注册制改革部署。充分发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试验田功能,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改革向纵深迈进。坚守科创板定位,充分体现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推动一批“硬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推进“科创板审核2.0”,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审核标准更完善、透明度更高。坚持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促进市场合理定价。坚持高效的并购重组和灵活的股权激励机制,优化科创板公司持续监管。截至8月25日,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159家,总市值逾2.84万亿元。

  二是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规则。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推进交易规则等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的制定和修改,全面夯实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交易组织和会员管理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规则基础,清理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业务规则。目前,已新制定业务规则26件,修改规则10件,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公布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职责清单,精简优化办理要求,推进“阳光监管、友好服务”。

  三是优化和改进一线自律监管。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放管服”要求,全面提升监管服务的透明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并充分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在服务上市公司的同时,管住管好该管的公司,强化财务信息披露监管。优化交易监管,提升市场活跃度,分步骤推进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公开。完善会员监管,开展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情况评价。

  四是加强新证券法实施的普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新证券法普及宣传活动。编辑出版新证券法知识普及读本,以浅显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策划推出新证券法微课、广播节目和直播活动,累计观看人次超过1亿;组织开展新证券法知识竞答,吸引超过1亿人次参与等,有效引导投资者学法、知法、守法。

  阙波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深入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认真落实新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开放、监管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加大支持鼓励具有科创属性的新经济企业登陆科创板并通过科创板做优做强,持续推进科创板审核工作提质增效和交易制度创新,加快建立长期投资者制度,为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继续积累经验。

  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规则体系,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线索核查力度,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异常交易行为的自律监管,努力营造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支持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等投保制度落地实施,努力培育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市场投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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