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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我国已初步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日前在2021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表示,经过几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绿色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陈雨露介绍,今年二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5%。今年前8个月,我国绿债发行规模超过3500亿元,同比增长152%,已超过去年全年发行额。其中,碳中和债券累计发行1800多亿元。

  在国际合作方面,陈雨露透露,今年G20主席国意大利恢复了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并将其升级为工作组,绿金委主任马骏代表人民银行继续担任该工作组的共同主席。工作组正在起草《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并积极推进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预计《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将于10月底正式发布。

  在绿色金融标准方面,陈雨露表示,今年4月,人民银行联合发改委、证监会发布了新版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推动国内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促进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目前,中国与欧洲正在牵头研究可持续金融分类共同标准,第一版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发布。”他透露。

  针对金融业如何支持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陈雨露认为,一是做好落实“双碳”目标的规划。金融机构应深刻理解落实双碳目标所带来的机遇与风险,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减碳目标,以及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治理机制,强化环境气候信息的披露。三是深入研究金融如何支持经济低碳转型。高碳行业和企业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绿色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覆盖转型金融活动,应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开展试点,并出台相应指导意见。四是继续扩大绿色金融地方试点,提升创新水平。未来的试点应更加重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新举措,更加重视与国际接轨。比如,一些试点地区的机构可尝试以中欧可持续金融分类共同标准作为产品贴标的基础,推出面向全球市场的中国绿色金融产品。五是继续大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探索新的领域,包括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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