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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给予特别优惠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近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住建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住建部门。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财政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 15%内。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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