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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将科创类融资产品工具箱升级为科创票据

彭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5月20日发布关于升级推出科创票据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出,交易商协会现将科创类融资产品工具箱升级为科创票据,提升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功能,加强对科创企业或科创用途的服务与支持。

  通知明确,科创票据是指科技创新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即科创主体类和科创用途类科创票据。其中,科技创新企业需具有相应科技创新称号,用途类科创票据要求募集资金中50%以上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对于主体类科创票据,通知指出,科技创新企业拟发行科创票据需具备至少一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等科技创新称号。

  在用途类科创票据方面,通知表示,非科创企业拟发行科创票据的,其募集资金中应有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支持科创的相关领域,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持领域应符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支持方式包括:直接用于科创领域项目建设或偿还对应存量债务,如科创类项目投入和研发、相关领域产业链支出、科创平台搭建等;直接用于产业园孵化项目建设或创业孵化基地运营;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等方式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具有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或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科技创新称号的子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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