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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限额上浮25% 困难企业个人可申请缓缴

杨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烨)6月6日,杭州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

  通知称,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此外,上述通知还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事项进行了特殊规定。 

  通知显示,确有困难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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