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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破产重整案例增加 重整方式逐渐多样化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李曙光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通过破产重整寻求“自救”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宏观经济下行、市场波动较大是企业陷入流动性困境的突出因素。在上市公司寻求破产重整的同时,资金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寻求参与重整,做大产业链。

  “全面注册制渐行渐近,在打开‘入口’提高市场‘造血’功能的同时,畅通退出渠道、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在提高退市效率的同时,我们关注到对破产重整的政策支持力度正在增加。近日,证监会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时强调,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李曙光说。

  在他看来,破产重整制度不仅能通过拯救困境企业来服务“六稳”“六保”政策,且对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益于资源优化配置、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

  李曙光表示,随着破产重整制度的创新发展,重整方式逐渐多样化。首先,司法与非司法途径相结合,有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相衔接的预重整和企业破产法中的司法重整;其次,在处置经营性资产、遴选投资人及调整债权等具体实施方式上渐趋多样;再者,有关重整的司法政策(包括府院联动)日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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