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王方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银保监会官网12月29日消息,为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修订形成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促进汽车销售和消费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记者提问时表示,本次修订坚持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为基本理念,立足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突出差异化特色功能定位,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据介绍,为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聚焦主业,《征求意见稿》取消股权投资业务。对出资人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股东对汽金公司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股东存款范围,同时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规定。增加风险管理要求,增设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现场检查、延伸调查和三方会谈等规定。
为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征求意见稿》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
此外,《征求意见稿》允许设立境外子公司,提供民族品牌汽车海外市场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走出去”。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删除非金融机构出资人关于资产规模的限制条件。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适度放宽业务范围,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扩大服务对象、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加大对中小微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及居民购车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汽车销售和消费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