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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出台 强化内部合规风控

昝秀丽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办法》从经纪业务内涵、客户行为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客户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管控、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

  证监会表示,将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完善规则 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核心业务,也是支持证券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业务。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证券行业实现经纪业务收入1529.62亿元,同比增长19.6%。2022年前三季度,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为877.11亿元。

  专家介绍,近年来,证券公司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展业模式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现行监管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这是《办法》制定发布的主要背景。

  加强监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主要从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监管。

  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办法》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的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

  加强客户行为管理。要求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

  优化业务管理流程。要求证券公司严格落实交易管理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并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分开列示,并告知投资者;投资者提出转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

  强化内部风控合规。证券公司应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加强业务管控,加强系统建设。

  严格行政监管问责。强化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问责,对证券公司违反《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同时,将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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