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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宣布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 3月31日起生效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3月24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新增一个章节,有意根据新章节上市的公司由该日起可提交正式申请。

  特专科技公司指主要从事应用于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内的科学或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特专科技产品)的研发,以及其商业化或销售的公司。

  根据港交所公布的资讯文件,针对特专科技公司,已商业化公司的市值应不少于6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的市值应不少于100亿港元。收益达1.5亿港元但低于2.5亿港元的未商业化公司的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降低至30%。适用期间为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中有至少两个年度的每年达有关比例,以及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合计达有关比例。

  在优化定价方面,至少50%的发售股份须分配予“独立定价投资者”,即符合相同独立性规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及管理资产规模、基金规模或投资组合规模至少达10亿港元的其他类型投资者。

  此外,需要有来自资深独立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投资的指示性基准为,两至五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合共持有申请人≥10%的已发行股本;或在上市申请日期的至少12个月前已投资于申请人的金额合计≥15亿港元(不包括于上市申请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后续撤资)。而且前提是须有至少两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各自持有申请人≥3%的已发行股本;或在上市申请日期的至少12个月前已投资于申请人的金额各自≥4.5亿港元(不包括于上市申请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后续撤资)。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这是香港股票市场发展的另一新里程,新上市机制将有助创新领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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