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章迷局
本报记者所获得的上述谈话记录显示,彼时,为了让梅显友撤诉,解锁被查封的账号,董、夏二人主动联系了梅显友,而当时,董顺生等人并未被“监视居住”。
记录亦显示,梅显友与董顺生的手机通话超过5次。在电话中,董顺生反复强调,以人格担保梅显友债权的安全性,对价是梅显友必须撤诉。而在今年2月,因立人集团事发,董顺生和夏蔚兰均已被温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0日,楚州区法院开庭之日,董与梅进行了最后一次通话,董顺生在电话中承认梅所持借据的真实性,“如果假的,那也是我集团的行为,夏蔚兰、我,不管是谁都没有关系。不要为180万元钱再搞,这种发票也不是一两张。”董顺生在电话中说。
在电话中,董顺生同时还透露,这一假章项下共融资达到6亿元——“你一笔的话是好处理的,以这种方式融的有6个多亿。”再过一个月之后,董顺生被温州警方控制。
本报记者所获得的大量借据表明,泰顺当地许多债权人持有的借据与梅显友类同。据债权人聘请的律师团队路飞助理律师统计,他们所代理的210名债权人中,持有“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出具的借条共有24人,金额合计达到997.5万。
路飞对比发现,这24张借据与梅所持有的借据落款章一致。其发生时间最早为2010年8月25日,最晚一笔发生在2011年10月8日。这一日期离立人集团宣布无法偿债付息,只差22天。
部分债权人代理律师张仁告诉本报记者,与他接触过的持有淮安国康“真”章项下的借款单据的债权人也有很多,融资地点都发生在江苏淮安当地。而假章项下的借据,大多发生在温州泰顺县。因此他推测,为了方便,淮安和泰顺两地分别使用两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财务章同时融资。
以本报记者尽可能收集到的借据来看,立人集团和它相关的企业至少有13个章对民间集资,分别是: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泰顺县育才初级中学、泰顺县育才中学、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董事会、泰顺县育才小学、泰顺县育才幼儿园、泰顺县育才学校后勤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国康、淮安立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佰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佰泰置业”)、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四道沟矿业公司哈拉沟采区以及鄂尔多斯立人投资有限公司。
而如果加上淮安国康的假章,立人集团对外融资的章多达14个。
在董顺生被抓之前,加盖伪造章的借款单相当一部分被立人集团的关联公司佰泰置业名下的房产相抵扣,这被认为是立人集团方面承认这一非法财务章项下的借据。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张佰泰置业出具的欠款核对表格和购房合同书上,债权人谢某、叶某、李柳芸的债权均由佰泰置业在江苏淮安市盱眙县的房产相抵扣,本报记者核对上述三人的借据,其落款章与梅所持的借据的落款章完全一致。这说明,落款章虽然并非法定章,但对于借款事实,立人集团并未否认。
李柳芸告诉本报记者,立人集团共欠她141万元,其中一张75万元的借据与梅显友的落款章一样。她承认这141万元债权,去年12月以江苏盱眙的三套准现房抵债,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这三套房子是否能保住仍是个疑问。董顺生被抓,李柳芸被告知,所有与之有关的债权债务要统一处置,这三份购房合同是否还有效,李柳芸也得不到答案。
梅显友和李柳芸等持有非法落款章的大量借条,在泰顺县处置办进行债权登记时,也并未遭遇到拒绝和质疑。
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表示,如果确实存在私刻公章行为,那么立人集团的民间借贷案,有重大嫌疑构成集资诈骗罪。私刻公章的行为人必须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法院一旦受理此类案件,亦有责任向公安局报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泰顺县立人案件处置办公室对非法财务章的存在和涉嫌巨额融资是否知情,一直没有给予记者明确的答复。
立人集团的代理律师邱世枝向本报记者明确表示,到目前为止,有关立人集团的任何问题,他不便回答。同时他否认自己是淮安国康的代理律师,有关伪造财务专用章事件,他也不便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