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追债。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在现场既紧张又谨慎地说:“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
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场经电视直播后引起大哗。究竟该如何看待商业银行聘请第三方机构讨债这一敏感问题?
客户信息外泄?
银行外聘社会性的公司来讨债,必然会将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一些市民代表在当天的评议现场闻之表现得非常激动。一位市民代表说,他有朋友是做别墅销售的,近来社会上出现大量的信息公司,动辄以“批量提供50万元以上的豪车车主、100万元以上的存款高端客户信息”为他们提供“群发短信”,仔细一对,还真是那么回事,不禁要问,这些敏感的信息从什么渠道出去的?银行的一些敏感业务“外包”后,如何防止客户信息外泄?
现场有人说,这种行为不负责任,辜负甚至践踏了客户对银行的信任。银行把客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极易引发法律纠纷,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而一些不规范的民间讨债公司,往往或多或少地“白道黑道都玩”,追讨手段五花八门,极易“擦枪走火”,甚至逼出人命,银行闹不好会引火烧身,引发严重的声誉风险。
江苏省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商业银行法律顾问室负责人介绍说,商业银行囿于人手和成本的考虑,近年来在一些欠债较为频繁的业务领域,如针对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客户及个人财产抵押担保的客户,借鉴香港、台湾、日本早年的做法,外聘讨债公司来催讨,因为笔数太多,银行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应对。如信用卡逾期3~6个月欠款不还的,就批量“打包”给这些公司,他们比较专业,也有手段,银行会根据其讨回的债务金额按比例提取费用。往往是催缴得越高,讨债公司的收益越高。如1000万元的债务,他能催讨回来500万元,提取的费用可能达到40%~50%,而如果只讨回来100万,可能只有10%的费用,还不够支付人员工资。这种机制往往倒逼讨债公司“下狠劲”去追债,如果手段不当,极易引发摩擦和纠纷。
另一家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说,现在银行外聘讨债公司的,除了信用卡部门,还有就是以抵押担保形式的个人融资业务。这种情况相比信用卡讨债,在法律手续上要完善。因为借款人向银行借款时,三方协议很清楚,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到期担保公司须无条件还款,其代还款后债务主体就发生变更,担保公司成了债权人,有权处置房产。而这时,有的担保公司就变形为高利贷公司,或者变个手法,继续把资产转让给类似高利贷的讨债公司,甚至把债务人的房子给盘下来。如果一套房子值100万元,当初债务人抵押的时候可能只借了50万元,结果最后被担保机构和讨债公司洗得血本无归。这种情况已经不止一次发生。而事后,当事人又难以在法律上寻求援助,最后往往迁怒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