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的风险
明天系通过信托平台,以大量非上市金融机构股权作为质押,获取了大量资金。巨量融资的背后,风险暗藏。
以新时代信托融资为例,无论是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新时代证券还是天津银行等质押股权,均以2倍或2倍以上,甚至2.6倍每股净资产(PB)融资。
第一信托网投资顾问告诉记者,目前在发行城商行股权质押融资产品的信托公司主要是新时代信托,此前四川信托、外贸信托等几个公司也做过少数产品。该投资顾问表示,相对于上市银行1.5倍PB左右的行情,新时代信托这样的估值太高了。
以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今年以来的几笔城商行股权质押融资产品为例,长安信托发行的一款产品中盛京银行股权质押为0.64倍PB;方正东亚信托为兰州银行股权质押发行的金兴1号产品,为0.91倍PB;华鑫国际信托为贵州银行发行的华鑫贵阳银行股权收益权2号,为0.998倍PB。均未超过1倍PB。
而在上述慧金系列最近的几期产品中,包商银行的市场价值被评估为33元/股,质押价格为8.56元/股(2倍PB),融资质押率为25.86%。
由于包商银行并无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也无股权在其他信托公司质押融资,无法做比较,但已上市城商行可以作为参照。目前已上市城商行股价在1.2倍PB左右。某信托公司一名信托经理告诉记者,信托行情较好时,如果是城商行的股权,他们可能会给到1.5倍PB放款。而以目前的行情,如果上市排队并不靠前,最多只会按1倍PB放款。
2倍或2倍以上,甚至2.6倍净资产(PB)融资,意即与其融资额相对应的以净资产计价的股份数,只有一半或一半都不到,也就是说,一旦遇到兑付困难,则公众购买人从新时代信托得到的偿还率或不足50%。
新时代信托之所以冒如此大风险发行以上述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产品,恐与其作为明天系关联方有关。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新时代信托与新时代证券、包商银行相关股东的关联关系,或涉嫌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以新时代证券为例,较为显见的第六大股东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九大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均是明天系早年成立的平台公司。
而新时代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和新时代信托的第一大股东,都是新时代远景。新时代信托还是新时代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加庆认为,如果能够证明新时代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与新时代证券第六、七、九大股东的关联关系,则按照《办法》规定,其为这几大股东以新时代证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而向公众发行的产品为禁止类发行产品。
对于信托、银行、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一位信托经理坦言,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前两天还有一位城商行行长说,现在法规这块有漏洞。如果上边查,咱就不做了。”他还告诉记者,信托公司为了保证兑付良好,偶尔会找关联企业兜底。像发行数额如此巨大、关联关系如此明显、其融资额甚至达到股权质押对象全部净资产二分之一的系列产品,却仅有新时代信托一家。
“如果最终控制人通过所控制的信托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融资业务,而融资对价又有失公允,难免引起公众对于利益输送和交换的猜想。”冯加庆解释说。
在2007年银监会关于《办法》的答记者问中,明确强调了这一条文,并称,新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时,应逐笔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冯加庆表示,实际上,微观上2倍及以上PB的质押价格,宏观上占三分之一净资产甚至二分之一净资产的融资额与净资产之比率,以及股东和控制权方面的关联关系,这三点无论哪一点都已经超出了一般信托公司的风控和合规标准。
大量的信托产品,以如此高价都能卖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是因为在老百姓看来,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都由国家参股和控制,国家自然会为其背书。因此,如果这些信托产品出现问题,伤害的将是国家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