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发展FOF基金 助力共同富裕

民生加银基金 于善辉 孔思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共同富裕是当下的热议话题,也是未来的政策方向。共同富裕要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居民更好地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公募基金及其中的FOF(Fund of Funds)在这一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共同富裕要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

  共同富裕是共同和富裕的结合。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也是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强调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经济落后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一个国家普通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1978年中国人均GDP只有156美元,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人均GDP已于2019年突破1万美元台阶,同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万元,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也就是说,随着经济总量的大幅提升,中国社会的绝对贫困问题也得到了极大解决。

  从居民收入端来看,无论是初次分配、再分配、还是三次分配,分配的财富都不可能无中生有,而只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里转到另一部分人手里。只有实现了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才能有可分配的财富,“三次分配”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从统计数据中也可以看到,平均而言,国内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也是收入差距较小的地区。

  从提升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角度,资本市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从国际发达国家发展经验来看,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由于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有助于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目前直接融资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融资方式。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A股IPO融资金额达4742亿元,创近十年新高。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直接融资存量达79.8万亿元,约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29%。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但与美国、英国等直接融资占主导的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资本市场的资源更倾向于产业政策引导的方向,这将助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科创板上市公司145家,占整体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6.9%,IPO合计募集资金2226.2亿元,在A股各板块中排名第一。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针对性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将进一步加速这一进程。

  有效的资本市场还可以通过信息的高速流动,形成有效的市场选择机制,为具有良好投资价值、对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优秀企业配置更优质的资源。以美国为例,在1983年至1990年经济转型后期,适应于经济转型需要的消费与医药板块股价表现亮眼,而此后90年代IT革命之后科技股迎来长牛;日本的情况也是类似的,在1975年至1985年经济转型后期,适应于经济转型需要的制造业升级,汽车、科技板块的股价开始崛起。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资本市场会持续不断地筛选出优势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优势企业会在资本市场获得更高估值,以激励它们未来投入更多资金去扩大研发和再生产,从而形成正反馈。在这个过程中,优质公司的股票也会获得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增值,最终也将回馈到广大投资者。

  从居民资产配置角度,资本市场是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方向

  鼓励居民配置金融资产,有助于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根据央行《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的数据,金融资产仅约占我国居民家庭总资产的20.4%左右,比美国低22.1个百分点。在金融资产的持有方面,贫富分化更为严重,将家庭总资产排序,总资产最高的20%家庭的风险金融资产的持有比例为87.9%,最低的20%家庭的持有比例为29.8%。较低的金融资产持有水平使得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资产升值的红利,从而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

  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房地产投资成为过去我国居民投资创富的主要渠道。但从长期视角观察,资本市场产生的投资收益相比房地产更可靠。参考美国的情况,在1976年用1万美元购买不同的资产并持有到2020年,如果投资股票将变成36万美元,投资美国国债也会变成21万美元,投资原油和黄金仅能获得4.8万美元和13.5万美元。如果投资于房地产,经过45年的累积房屋价格为7.6万美元。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美国过去的45年中,投资于金融资产所获得的收益要远高于实物资产,并且股市的表现要远好于其他任何一类资产。

  “房住不炒”政策坚决执行以来,国内房价已经趋于平稳。结合发达经济体的资产历史表现和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有理由相信国内资产价格表现将会出现逆转,因此有必要鼓励居民增加对金融资产投资,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居民增加金融资产的长期配置,也将为资本市场提供充足而稳定的资金,推动资本市场成长和完善,进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公募基金已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配置金融资产的最优选择之一

  投资上市公司股权是一件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一般公众往往缺少足够的时间、精力、信息以及方法来选出真正优质的企业,且难以承受市场的大幅波动。公募基金从诞生以来就自带“普惠”基因,为老百姓提供了专业化投资渠道——1元起投门槛的背后,是亿万个家庭的财富积累。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数据,中小投资者是基民的主体,金融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比例超过63%,小于10万元的占比在25%左右;收入方面,税后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基民最多(占比55.4%),而10万元以下的客户占比36%。公募基金走进千家万户过程中,也将长期投资理念普及给每个普通投资者,使得居民资金的投资行为更加合理。

  从1990年到2020年,中国的资本市场从零开始成为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公募基金也“乘风破浪”迎来大发展。通过专业运作展现出的长期赚钱效应,是基金行业过去二十几年赢得投资者认可的基础,投资者也逐渐形成了“炒股不如买基金”的共识。2005年至2020年,代表公募股票基金平均收益水平的中证股票基金指数上涨了914.45%,代表公募债券基金平均收益水平中证债券基金指数上涨了175.32%,远高于同期中证全指462.17%和中证全债指数106.80%的回报。目前公募基金已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更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资金支持。

  FOF——在公募基金的基础上通过更优配置提升居民持基体验的重要工具

  公募基金中的一类特殊的产品——FOF,指的是投资于基金的公募基金。它除了帮助投资者解决选基难、择时难、分散难的痛点,还具有在公募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追求稳健收益的特性。目前FOF在保持组合收益率具有吸引力的同时,能较有效降低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即使持仓的债券基金出现信用风险,例如其净值由于债券违约下跌2%,那么假设该基金在FOF中占比小于5%,则FOF净值的损失将小于0.1%,对投资者而言相对更好接受一些。此外,过去居民比较喜欢的许多投资品种性价比正在慢慢下降,居民财富开始逐渐向金融市场搬家,机构化投资也已开始成为趋势。在这样一个资产荒时代,FOF逐渐成为一类帮助投资者进行金融资产配置和机构配置、提升居民持基体验的重要工具。

  目前,FOF在国内只是刚刚起步,但已经获得投资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产品规模也在加速增长,从2017年底的130.30亿元,增长到2021年二季度的1343.65亿元,年化复合增速高达94.77%。另一方面,FOF的渗透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截至2021年二季度,国内公募基金的规模为23.03万亿元,也就是说目前FOF在公募基金中规模占比仅有0.58%,远低于美国2020年末12.06%的水平。未来3年至5年,如果FOF占公募基金规模的比例能达到5%,那么其规模就会超过1万亿元,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类。

  近年来公募基金数量激增、业绩分化严重,市场波动也在加大,FOF追求稳健投资的优势愈发显现。以今年年初以来的情况为例,偏股FOF无论是收益率、波动率、最大回撤等单一指标,还是夏普比率、Calmar比率等风险调整后指标的中位数均要好于偏股混合型基金和A股个股的相应指标。另外,偏股FOF各项指标的极差均小于偏股混合型基金和个股对应指标的极差,也就是说FOF的业绩分化程度明显小于偏股混合型基金和个股。因此,通过FOF对基金进行组合投资,可以获得更为稳定的收益风险水平,避免投资单只基金“踩雷”风险。

  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坚定发展资本市场决心,尊重市场规律,正确引导舆论,减少噪音。A股市场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制度逐渐完善,投资者逐渐成熟,市场波动逐渐降低,赚钱效应也逐渐开始显现,取得如此成就实属不易。随着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一些对市场的片面言论造成的影响也在加大,不仅使投资者受到经济损失,也给整个资本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建议引导舆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是做大做强公募基金,形成良性循环。在较为成熟的海外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地位举足轻重。公募基金是国内资本市场中最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做大做强公募基金,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增强资本市场韧性,也能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效资金,使基金的投资收益与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形成正循环。

  三是尽快出台第三支柱相关配套制度,并从产品审批、官方投教等方面鼓励FOF的发展。从海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FOF的发展离不开配套政策的支持。第三支柱相关配套制度的出台将为FOF整体提供大量稳定的长期资金。同时,建议可以通过加快FOF产品审批流程、通过官方投教宣传FOF等不同方式共同推进FOF在国内的发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