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伸
外资留学中介挂靠本地公司开展业务
记者了解到,类似于IDP教育集团这种情况在北京并不是少数,由于目前留学中介资质的申请在国内并未放开,通常情况下,外资留学中介公司会通过“合作”或挂靠本地公司的方式开展业务。
但通过这样的方式提供中介服务,对消费者而言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两家关系好时,什么都好说,一旦两家机构扯皮,消费者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业内人士说,这种例子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还是挺混乱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当前北京的留学中介市场。就北京而言,根据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最新名单显示,目前北京仅有71家留学中介通过验证,而实际在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远不止这个数目,包括黑中介、大学国际部等都在内,“应该超过500家了。”
他介绍说,除正规有资质的中介,北京的留学中介公司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语言培训机构,它们不具备留学中介资质,但由于做雅思、托福,就顺带手把留学办了。第二类是以和国外大学合作的名义,办公地点在校园内,躲避了一些社会监督机构的监管。第三类是顶着咨询的头衔做中介。留学中介服务、留学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虽然在文字上不同,但服务内容很难界定,不少机构辩称,自己提供的是留学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打擦边球。第四类是所谓的国外大学在中国的代表处,其实进行的也是留学中介服务。
因为留学中介服务很难量化,很多中介在和顾客签约时,故意在合同中使用一些模糊的概念,诸如,承诺帮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却没有明确通知书的类型等。正规的留学中介公司向教育部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金,才有资质办理自费留学,“万一有小公司跑路,或者出现纠纷,就可以用保证金赔偿。”
■ 说法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提供合作授权书
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肯定地说,无论是否为外资机构,想要从事留学中介服务,就必须申请由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杨强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签这种合同时要格外小心,因为服务方和合同方是两家机构,为了提高保障,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机构间合作的授权书,同时索要盖有财务公章的有效发票,留存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就怕合同中署名的机构不认账。”
政府应该加大监管,联合执法。目前,中介留学市场在监管中存在监管主体混乱的情况,北京的中介机构不去北京市教委备案,而是直接去教育部,有些干脆到工商局注册,在监管时常遭遇“某某不属于我们管辖”的情况。
此外,相关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适当放宽资质审核政策,让那些被迫打擦边球的企业拥有合法身份。
■ 相关链接
执照: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核对其核心资质情况。
授权: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合同: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纳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