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市新政满周年 “被限购”买家苦寻置业“良策”
“我现在手上有两套房,怎么才能够再买一套?如果把一套房子转到丈母娘的名下,这样做究竟是赠与好还是交易划算呢?”在限购令下,已经在广州市属10区有两套物业的市民李先生最近有点发愁,因为已经被限购,为了再获得购房资格,他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到处打听,如何才能有资格再买一套住宅物业,而为了新买一套,究竟是“卖一买一”还是“送一买一”好呢?
记者发现,广州“新国八条”细则落地已经满一周年,其中限购的具体操作还是令不少有意置业的市民存有疑惑。针对一些市民的疑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孩子若成年,则脱离限购概念里的“居民家庭”,并独立执行限购政策。本地户籍的两套房家庭可以“卖一买一”。
个案解释一:
两套房家庭可“卖一买一”
三套房家庭可“卖二买一”
广州“新国八条”细则简而言之就是两句话:在全市10区范围内,一是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二就是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这也意味着,在这一限购政策下,本地户籍的两套房家庭可以“卖一买一”,而三套房家庭也可以“卖二买一”。
个案解释二:
银行贷款认房又认贷
额度紧张二套房贷难
市民林女士是一事业单位员工,目前已有一套房的她希望再买一套,不过之前一套房的贷款还未还清,林女士很想知道在目前的政策下自己能否再申请银行贷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就是说,如果林女士之前已申请享受过房贷达两次甚至以上,无论她现在有多少套物业,都不能再申请房贷了。不过,如果林女士过去只有一次房贷记录,目前只有一套自有住房,是可以按照规定再度申请房贷。例如,按照部分银行的规定,申请房贷人的月收入应至少为月供额的2倍,只要林女士开出的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账等资料,能证明其月收入扣除目前的月供额,是其新申请房贷的月供额的2倍,可以再申请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