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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研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与ESG概述[1]

  (一)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2]具有一致性,均致力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新发展理念及“双碳”战略目标指导下,结合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坚持稳中求进 优化发展生态 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进步》的讲话,本文认为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两个层次: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持续提升企业价值,提升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与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二)ESG理念与境内外发展概况

  ESG是关于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如何协调发展的理念,也是一种基于这三个因素对企业非财务绩效的评估和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评价标准。ESG投资起源于社会责任投资,在欧美有近100年的历史,ESG与联合国SDGs理念高度相符,SDGs也为考虑ESG因素的可持续投资的社会目标提供了明确方向与全球框架。目前,ESG投资在世界范围内不断走向成熟,并逐渐成为可持续金融的核心。

  我国自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ESG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和新发展理念是一致的,国家从监管政策、资金引导和投资者认知三个角度加速推动ESG投资的发展。2018年6月起,A股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MSCI全球指数,强化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认知。据《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0》显示,中国可统计绿色信贷余额11.55万亿元,泛ESG公募证券基金规模达1209.72亿元。

  二、ESG是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

  (一)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将ESG纳入上市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够实现自身低碳绿色运营,为各利益相关方创造可持续的综合价值。作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可以开展ESG理念的绿色投融资、绿色研究等业务,引导资源和资金进入低碳转型的企业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行业,实现资本、科技和实体经济的高水平循环,更好地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

  (二)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持续提升企业价值

  一方面,实施ESG能够助力上市证券公司把握全球ESG投资趋势与“双碳”战略机遇。全球可持续投资联盟(GSIA)《2020年全球可持续投资回顾》报告中指出,自2016年以来,欧洲、美国、加拿大等全球主要市场的ESG总投资规模持续增长。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中国市场ESG基金总规模已超过1957亿元,“十三五”期间的规模年复合增速达21%,预计到2030年我国ESG基金规模有望突破1.2万亿元(见图1)。

  

  在境外市场,ESG相关指数短期效果不明显,但中长期收益率普遍高于基准指数的收益率。据中国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60年,我国新增气候领域投资需求规模将达139万亿元,将为国内ESG投资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因此,ESG投资将为证券公司提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蓝海”。

  另一方面,国内外的理论研究表明,ESG有助于提升财务绩效水平和公司价值[3]。通过ESG能够持续优化证券公司管理,虽然在短期内会增加工作的复杂性及一定的企业成本,但从中长期来说能够提升企业价值和净资产收益率,降低企业长期经营风险。而且在长期投资过程当中,与ESG相关的因素将会逐步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4]。中金公司研究表明,ESG重视程度对公司的市值成长性有较长(1-3年)的正向影响。商道融绿发布的《A股ESG评级分析报告2021》认为,A股上市公司ESG绩效和股价具有正相关性。境内上市证券公司可以战略性眼光前瞻布局ESG,从而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中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

  三、ESG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境外借鉴与境内检视

  (一)境外ESG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特点

  在ESG监管政策方面,欧盟设立统一机构,辅之以全民配合进行政策制定。日本是在各监管部门下设ESG委员会,定期进行沟通讨论,形成统一的理念和制度。目前,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标准化的信息披露制度,趋向于“不遵守就解释”的强制性披露演进,其中气候变化成为ESG信息披露的重中之重。

  (二)国际组织ESG信息披露的要求和特征

  ESG信息披露不仅和各国政府监管政策相关,国际组织[5]也在制定标准推动企业信息披露和全球ESG投资。虽然披露要求各有侧重,但仍有共性:一是都要求进行高效的ESG信息披露;二是披露对象主要以投资者为主;三是要求企业披露企业治理、对ESG风险机会的认识、特定领域的重要性、气候变化、长期战略和关键绩效指标(KPI)五个共同项;四是要求各机构朝着标准统一的协调方向进行整合。

  (三)境内ESG信息披露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相比欧美国家,我国正处于ESG发展的初级阶段,采用“半强制+自愿”的信息披露模式,多部门规定ESG披露指标和内容,尚未有统一的ESG信息披露规则,导致上市证券公司选择性信息披露,也使得ESG评级难以抓取有效数据,无法形成“监管—披露—评级”的正向循环。同时,尚未有权威的ESG评级体系,现有评价体系差异性大、覆盖面小、时效性不足,ESG的评价标准和评级机构也有待构建和培育。

  四、金融机构践行ESG的境外借鉴与境内检视

  (一)境外主要金融机构践行ESG的经验总结

  在全球ESG投资和资产规模增长的背景下,国际主要金融机构的公司理念、内部治理和投资模式都在快速向ESG转变。美国金融机构的影响力最大,其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相互融合,与我国证券公司发展趋势相似。例如,贝莱德集团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投资的新标准,明确把ESG纳入投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ESG相关的解决方案;高盛集团在公司管理、主动投资和研究方面积极贯彻ESG可持续金融。日本ESG相比欧美起步较晚,但可持续金融从无到有发展迅速。其中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GPIF)通过委托的基金公司进行投资,要求受托基金公司充分考虑ESG条件进行投资;野村控股申明其经营愿景是通过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可持续增长,并在其最高执行决策机构内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二)境内上市证券公司ESG理念及实践有待加强

  本文选取43家A股上市证券公司,并分析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结果发现:境内上市证券公司践行ESG较为缓慢,仅15家公司提出将ESG融入公司治理或管理运作中。ESG投资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部分证券公司将ESG纳入投资考虑因素,但尚未形成实质性的ESG投研体系。同时,ESG信息披露质量也存在可提升的空间。14家A+H上市证券公司发布ESG报告,因遵循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内容具有规范性。其他上市证券公司虽然也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但信息准确性、实质性和完整性不足,欠缺数据追踪更新。

  五、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讨

  (一)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考虑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首先,要理念先行,引导公司重视ESG并自上而下形成ESG理念。其次,构建制度,制定ESG战略长期规划并有序推进,构建ESG绩效考核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此外,培养公司ESG研究和执行人才,研究公司ESG管理与投资最优方案并不断反馈改进,同时推进各职能部门、业务条线及子公司做好ESG落地执行。

  (二)将ESG纳入公司管理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

  将ESG纳入公司管理主要包括:一是自身践行ESG关键议题。根据国情及公司实际情况,践行“治理”“环境”和“社会”标准,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将ESG因素纳入上市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双碳”战略时期企业需要经历绿色低碳转型期,理论和实证研究证明企业ESG因素风险会传递到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对此须实施ESG相关风险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分析和解决可能影响公司或客户的潜在ESG问题并积极应对。三是提高上市证券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范围与质量。通过对国际15家主要证券公司ESG信息披露情况的分析发现,国际证券公司主要加入了PRI和TCFD等国际可持续发展组织,并根据自身对ESG的践行,披露ESG理念、ESG关键议题内容以及ESG投资方法等(见表1)。

  

  境内证券公司应积极构建ESG信息系统平台,明确披露内容重点关注“投资者角度”和“重要性信息”方面,可逐步参照PRI、TCFD等国际权威标准,自愿性多角度充分披露ESG信息,并建议参照TCFD要求进行气候变化信息披露。

  (三)将ESG纳入上市证券公司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考虑以ESG优化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具体包括积极开拓绿色债券发行和承销业务,通过正面筛选和负面剔除的ESG责任投资策略建立量化选股模型的黑白名单优化证券投资业务,推出ESG资产管理产品以及证券公司研究逐渐纳入ESG因素等。二是重点关注转型金融,以绿色融资助力企业客户低碳转型,可借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手册》四大要素,为有需求的高碳排放公司转型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私募股权投资应践行PRI六大投资原则,构建系统化、流程化的方式进行投资企业的ESG尽职调查,降低投资风险。在与被投资企业互动和沟通时,可借鉴GPIF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设定的ESG问题和目标,对ESG需求量身定制方案并对实际效果进行查验,帮助被投资企业提高ESG及自身综合价值,达到投资人与被投资者协同双赢的结果。

  六、ESG推动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制定符合国情的ESG政策法规及信息披露框架

  结合我国发展阶段和实际国情,政府可以从构建ESG监管协调机制入手,达成高层ESG监管理念共识,协同各监管部门进行ESG规则制定的全面探讨,形成“产业—金融—专家—政府”的联动体系,经过讨论制定合理标准和规则且能代表中国推荐给国际社会,推进中国构建全球绿色金融枢纽。监管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监管机构制定ESG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所作为执行机构制定ESG信息统一披露框架;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证券行业ESG自律规则,引导上市证券公司提高ESG信息披露质量并践行ESG。

  (二)完善ESG生态系统,推动上市证券公司践行ESG

  ESG作为发展绿色金融的有效方式,由ESG投资推进,逐步形成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各国信息披露监管机构、ESG投研机构、ESG评级机构及上市公司等相互影响的生态系统(见图2)。

  

  若在我国形成自洽的体系,需要政策引导资本市场进行关注并实践,给予ESG表现优秀的证券公司激励措施或业务优惠,平衡践行ESG初期需要投入的成本。同时,培育对标国际、符合国情的ESG评价标准和评级体系,持续推进ESG生态系统基础设施的完善。

 

 

  注释:

  [1]  因境内外企业ESG信息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较为规范和充分,且课题专注于ESG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故本文选取上市证券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2]  2015年9月,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即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SDGs是国际社会到2030年的全球发展目标,由17个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组成。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外交部每年都会发布中国SDGs的情况。

  [3]  See Nollet, J., Filis, G., & Mitrokostas, E. (2016).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A non-linear and disaggregated approach. Economic Modelling, 52, 400-407. doi: 10.1016/j.econmod.2015.09.019.

  Crifo, P., Forget, V. D., & Teyssier, S. (2015). The price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practice disclosure: An experiment with professional private equity investors.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30, 168-194. doi: 10.1016/j.jcorpfin.2014.12.006.

  [4]  新浪财经:《东方证券薛俊:ESG能给长期投资带来竞争力》,网址:https://finance.sina.com.cn/china/2021-05-01/doc-ikmyaawc2978105.shtml,2022年1月10日访问。

  [5]  国际组织主要包括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SASB(可持续性会计准则委员会)、IIR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等。

  作者简介:课题负责人:张芊,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课题组成员包括:夏立军,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阮斐、陈刚、薛俊、黄佳妮、袁金华、安思凡,均供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文为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优秀重点课题“ESG推进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21SACKT036)精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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