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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对铁矿石期货合约实施交易限额制度

周璐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周璐璐)6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对铁矿石期货合约实施交易限额制度。

  据通知,自2020年6月16日交易时(即6月1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3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铁矿石品种所有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同时,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外矿发运量减少、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国内生产需求旺盛及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铁矿石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今年初至6月12日,铁矿石主力合约结算价上涨16%,由于铁矿石进口量大,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各方关注度较高。但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整体看,目前铁矿石期货市场运行稳健,截至6月12日,今年铁矿石期货日均成交、日均持仓量分别为115.14万手、93.80万手,同比分别增长0.46%、12.86%,成交持仓比保持在1.21的水平、低于去年同期1.36的水平。

  尽管如此,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大商所从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和保障市场稳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于6月2日发布了市场风险提示函,提示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此后交易所监察部负责人又回应媒体记者提问,再次就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稳定运行阐述了观点。此次大商所在铁矿石品种上实施交易限额制度,是交易所进一步维护、巩固铁矿石期货市场稳定运行和发展态势的又一举措。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铁矿石期货实施交易限额制度,明确会员或者客户在期货品种上当日开仓的最大数量,有利于抑制单个客户单日在该品种上开仓或交易量过高、进而在一些时点可能对盘中价格形成扰动的情况,将会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交易限额制度是国际衍生品交易所采用的风控措施之一,2016年以来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始实施,《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交易限额制度进行了规定,交易所曾在铁矿石等黑色系品种上实施过交易限额制度,制度在提前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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