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7月6日下午,在*ST煤气重组的媒体说明会上,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秘杨军表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蓝焰煤层气是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
据杨军介绍,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4日停牌以来,公司董监高除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履职外,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首先,在对重组方案的论证上,公司停牌后,在中介机构的参与下,晋煤集团及其他相关方提出了重组方案草案,公司董监高人员根据掌握到的情况,分别对重组方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对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实施的后果、方案对股东和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最终大家对重组方案草案形成了一致的意见。
其次,在重组方案明确后,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又开始对煤层气产业进行学习和研究,以掌握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未来和现状,并对蓝焰煤层气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对蓝焰煤层气进行必要的调研,以确定蓝焰煤层气是否适合成为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
通过上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蓝焰煤层气是本次重组的合格标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是真实、准确、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