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1000元买豪宅 团贷网“房宝宝”的前世今生

中新网

  

 

 

  6月17日下午,东莞一互联网公司团贷网推出众筹投资产品“房宝宝”,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地产的结合模式以及“1000元买豪宅”的宣传口号,让“房宝宝”备受关注。

  “房宝宝”是通过众筹的模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凑钱买房”,通过房产的增值让投资者获得利润的众筹投资产品。第一期在上线后仅2分多钟就筹到了500多万元,而第二天就完成了1491万元的众筹目标,前后不到21小时;第二期房宝宝在7月2日推出后,更是在9小时被秒杀完毕,众筹总额高达1800万元。

  众筹让投资房地产“平民化”

  传统的房地产投资门槛相当高,无论是“炒房”还是参与房地产信托项目,都需要大笔的资金支持,前者在一线城市单是首付就要数十万,后者更是动辄上百万,如此高的资金门槛让一般普通老百姓难以参与。

  “众筹是一种碎片化的投资方式,它降低了门槛,让更多人能参与到房地产投资当中来。”团贷网CEO唐军如此描述产品“房宝宝”的创新理念。据其官网介绍,团贷网为国内首个推出此类产品的平台,并在众筹案例的栏目上展示Fundrise,暗示自己为国内Fundrise:首家国内众筹房地产开发。

  “房宝宝”的认购金额为1000元/份,第一期推出后共443人次参与认购,总额为1491万元。据了解,房宝宝所投资的是东莞一别墅项目—中信御园,并通过一次性团购17套别墅,获得了市场价7折的购买优惠。另外,唐军本人认为东莞的城轨即将开通,交通的便利以及广州和深圳的人口迁移,会给东莞的房价得到不小幅度的上涨。“团购优惠”和“行情看涨”成了房宝宝的最大增值点。

  记者从团贷网观察到,目前第一期已经有买家出价1600万元购买,溢价109万元,但目前由于房产证等文件在等待处理和批复,预计在8月底才能成功回款,那折算下来年化收益也有35%,非常可观。

  而另外,第二期的信息显示已有买家愿意溢价购买该房产,同时有不少“房宝宝”投资人已经开始在专区炒高手上房宝宝份额,溢价11%~20%不等,毕竟现在才投资一个月不到,可见投资人也非常看好行情。

  对于收益部分,官网有以下描述:通过筛选发起人提出的优质房源,向有理财需求的投资伙伴发出众筹标的,期间经过房产的价值变化,从而让众筹人获得回报。换言之,房宝宝作为投资产品收益并不固定,而其收益来源主要为房价增长。目前东莞房地产仍处于上行通道,因此投资者还是相对乐观投资。

  据了解,团贷网还为房宝宝这个项目在公司原本的风控中心中特地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资金和销售监控。其小组法务表示,由于房宝宝涉及资金额较大,为保障投资者安全,每期房宝宝都有一个受银行监管的定向流转账户,资金无法被其他人擅自挪作他用。

  房宝宝2.0:给漂一个家

  单纯投资房地产这种投机行为并不能满足唐军,据了解由于房宝宝的众筹模式的火热,受到不少地产“大佬”的关注,并获得了重金注资,目前团贷网CEO唐军前往北京开设新公司,独立运营房宝宝品牌。

  据唐军透露,房宝宝即将独立运营,并启动一个新项目:给漂一个家。他认为国内不少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前途离乡别井,进行“北漂”,他们是值得关注的群体。他曾多次提到80、90这两个群体,认为他们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是值得收到关怀的,而这次房宝宝将为他们量身订造一个房地产项目,让“北漂”多年有实力的一群人年轻人住上合适的房子,对所处的城市有归属感和认同感,而不必因为过高的房价游离在主流群体之外。哪怕最后住不起,也为80、90这些年轻投资者带来可观的收益,提供一条更优质的投资渠道。

  唐军向记者描述新项目的模式:这次房宝宝将将众筹贯彻到整个房产项目中,先是向有需求的购房者众筹项目开发资金,然后招募地产开发商和承建商来设计和建设房子,最后再定向销售给原本有刚需的购房者。

  他表示这样的好处是大大缩短了房地产开发销售链条,节省了中间成本,比如地产开发商的银行贷款资金成本、房子的库存损耗、销售的人力成本等等,也因此这样的房子房价能得到大幅度的下降,接近30%。“在这样的模式下,最重要的不仅是房价的下降,还有一点是我们购房者夺回了应得的对房子的主导权。地产开发商总是为了更高的利润,而开发一些高端的楼盘项目,以及通过捂盘惜售的方法推高房价,使得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得不到有效的匹配。而现在通过众筹,购房者可以主导自己的房子,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据悉,唐军已带领团队前往北京创建房宝宝独立公司,目前正为公司办公选址以及招募人才,初次招聘规模达到50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