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晶
上海新梅4月28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6347.32万元,同比增长794.45%,因江阴新梅预售房屋已交房,达到可结转收入条件;营业利润为-35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1.42万元,较去年为负增长。
多方因素导致盈利能力不足
2014年我国房地产进入调整期,全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全面降温,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多数中小房企销售业绩不及预期。
上海新梅表示,作为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为谋求在房地产业务方面进行深入发展,导致业务空间、产业利润、资本效率等多方面的成长空间被无预期压缩。另外,受股权纠纷的影响和举牌方的干扰,经营战略无法正常得以实施,正常经营也受到一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新梅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对此,上海新梅在年报中解释,由于公司内审部于2014年8月才重新设立,尚不能对公司的整体内部控制作出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另外,公司股权纠纷造成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能受到部分限制,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无法及时得以实施,也被审计认定为公司内控的重大缺陷。
业务转型成必然选择
关于未来发展规划,上海新梅表示,业务转型成为必然的选择。2013年初上海新梅推出了战略转型的试行,选择投资了消费类白酒产业宋河股份,剥离了公司存在开发困难的低效房地产资产。未来转型仍将掌握两个原则,一是追求可循环的持续的企业成长愿景,二是追求上市公司以及股东价值持续提升。
对于2015年度的经营措施,上海新梅计划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400万元,营业成本控制在2200万元。将加大存量房产的营销力度,加快销售速度,尽快回笼资金;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积极寻求合适的投资项目,以逐步实现公司战略转型,争取2015年度实现扭亏。
然而上海新梅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转型之路必定会遇见多种风险。首先,涉及产业选择失误、转型方式失误、转型管理失效、关键资源缺失等将直接影响公司转型成功与否;其次,我国经济、货币政策受国际政治的影响或成为公司转型过程中的外部风险;另外,股东纠纷干扰正常的公司治理,使转型战略的实施受到拖延。
解决股权纠纷成首要任务
上海新梅年报显示,2015年解决股东纠纷将成为上海新梅首要和迫切的任务。今年3月初,原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上海开南等一致行动人起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买卖上海新梅股票的行为无效,判令各被告抛售2013年10月23日当日及后续购买并持有的上海新梅已发行股票所得收益人民币1.75亿元赔偿给上市公司。
之后,上海开南等6位一致行动人也将上海新梅诉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4月23日,由上海开南等6位一致行动人作为原告、上海新梅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在闸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现场变更申诉请求,要求判定今年3月临时股东大会上的决议无效,法庭方面宣布择机再审。
上海新梅董秘何婧认为,上海开南等一致行动人方面最初以中小投资者维权代表的身份,要求上市公司改进经营管理。但后来其不断要求派人进入董事会和要求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与最初声称的“财务投资”目的相悖。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未来将直接影响上海新梅的市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