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普利特公告称,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以自筹资金4.9亿元投资建设“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该工程投资回收期为7.29年(动态回收期为9.81年),项目总投资报酬率为27.66%,能使工程投入使用后产生较好效益,可迅速回收投资。普利特认为,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满足复合材料行业的需求,还能带动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并为本地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不仅项目自身财务效益较好,且在生产和管理方面有着成熟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
同时,普利特将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