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达州商人李勤的一次次快速举牌,成都路桥(002628)猛烈刺激着投资者的想象欲望。资本市场是现实的,更是残酷的。面对已直抵大门的夺权者,成都路桥开启了反击之战。
3月11日,恰逢成都路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由此公司新老第一大股东李勤与郑渝力开启首次正面交锋。在会议现场,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注意到,成都路桥投资者参会热情高涨,会场戒备森严,而李勤也准时前来参加会议。但令人错愕的却是,李勤随行律师被限制进入会场,其投票权更于股东大会前夕被掐点取消。
掐点取消李勤投票权
实际上,此次股东大会最重要的议题是修改公司章程和进行高管的换届选举,也是新旧大股东的首次正面交锋。然而,李勤不仅未能递交提案,就连其股东投票权资格也遭上市公司董事会掐点取消。
2月25日,成都路桥发布公告,同意将《关于修改的议案》与《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就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成都路桥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2月29日,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周维刚、王继伟、邱小玲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会人选,提名高跃先、游宏、王良成等3人为独立董事人选,原第一大股东郑渝力提名周文飞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3月1日,现第一大股东李勤提临时提案,提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推荐李勤等6名相关人员出任成都路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要想实际掌控上市公司并不容易。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即2月29日为提交临时提案的最后期限。同时,李勤的提案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没有独立董事,提案内容违反有关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1/3的规定;李勤的提案资料中没有提名人以及被提名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确认。因此,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李勤的上述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不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今,面对换届提案被拒和空有第一大股东之位却无董事会席位的局面,李勤下一步棋将至何处、股东大会将有何表态等疑问备受外界关注。
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注意到,成都路桥第四届董事会3月11日13时召开会议,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李勤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议案》,称股东李勤在增持成都路桥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公司的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20%且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后,未聘请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等。根据《证券法》等规定,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违法持股股东李勤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面对突如其来的“王炸”,李勤方面难有应对之招,因为股东大会即将于14:30分召开,李勤只有到股东大会投票现场才能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