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有ST股吗?创业板公司能不能借壳?创业板公司退市后能不能重新上市?
创业板公司如果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会面临什么责罚?……
证券时报记者随机问了周边多个开通创业板的股民,他们多是一脸茫然。
一、风险警示不能
单靠发布公告
创业板自设立以来,深交所一直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比如暂停上市、退市,都是通过公告来提示风险,并无ST、*ST这样的风险警示处理。
创业板不设ST股亦是出于如下考虑:这么多年以来,ST股死而不僵,通过重组、变卖资产等方式,游走在退市边缘,却始终安然无事,真正退市的极少。所以大部分股民对于ST这样的风险警示处理不以为然,更谈不上警惕。但创业板不同,它的退市情形更多,退市速度更快,而且明确不允许借壳,如果仍以ST作为标识,显然不能有效反映创业板的退市风险。
因此,深交所规定,一旦出现退市风险,创业板公司要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然而绝大多数A股股民,并没有养成看公告的习惯,直到*欣泰这样的案例出现,大家才感觉“有点懵”。
二、券商风险揭示需到位
正是考虑到创业板的风险性,投资者在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需要进行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以防风险承受力较低的投资者,进入高风险的市场。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记者以“想开通创业板”为由,走访了几家券商营业部。没有一家拒绝。
短短几分钟的开户时间,经纪人忙着复印各种资料,并无主动向记者提示创业板的风险,当被问起时,回复也是含糊不清。对于他们而言,或许只要客户在《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提示书》上签下名字,就算是完成了告知义务。
一直以来,券商营业部普遍面临开户压力,因此经纪人在面对潜在客户时,为了开单,有很强的意愿去迎合客户心理,避重就轻,《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提示书》虽然人人都有签,但警示作用不足。而在客户看来,开户时就是不停签名,少有人仔细去看风险提示书上密密麻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