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600483)周二晚间公告称,2016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公司表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气源合同气量的门站销售价格由62.1778元/吉焦(折算2.373元/立方米)调整为54.2124元/吉焦(折算2.069元/立方米)。其中,销售给非居民用户门站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最高限价为54.2124元/吉焦(折算2.069元/立方米),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燃气电厂置换给城市使用的气量价格同步下调0.304元/立方米,即置换气价统一按2.069元/立方米执行。
福能股份表示,根据晋江气电2016年度生产预算,2016年8月1日至年末,晋江气电将采购20.07万吨天然气,按《通知》规定,预计将减少发电成本7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