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郭静萍发表独立意见
(摄影 记者徐金忠)
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官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表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郭静萍认为,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本次预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拟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为董事会分析本次收购事宜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提供参考。本次预估采用收益法,符合市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