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朱茵)由两位上海律师宋一欣律师、郭捍东律师共同代理的投资者袁女士、张先生分别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撤销董事会决议纠纷两案,今日(12月8日)收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定于12月12日下午2:30开庭。
袁、张诉万科两案的诉讼请求为:判令撤销2016年6月1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十二项董事会决议。该两案系万科公司的中小投资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的公益性诉讼,与万科公司内部大股东之间利益之争无涉,也不持立场。
此前2016年10月9日上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曾举行庭前会议,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郭捍东律师代表原告方出庭,被告方亦委托了代理律师出庭。当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但并未表达调解意愿。
在该两案举证期内,原告方提出三个申请即申请全体与会董事出庭作证、申请被告提供2016年6月17日董事会记录、申请选任专家陪审员,被告万科公司也提曾出两份要求两位原告分别提供6亿元诉讼担保金的《申请书》,合计担保金总额为12亿元。但法院均没有下达相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