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文超
2017-01-20 20:37来源:中国证券网
万科A2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给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资委、并抄送给公司的《关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润国内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华润股份和中润贸易分别所持公司 168275.9247万股、684.057万股A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地铁集团持有。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地铁集团持有 168959.9817万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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