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深交所2月21日向格力电器(000651)下发关注函,问询公司昨日披露的拟与珠海银隆签署合作年不超过200亿元优先采购的合作协议。深交所要求格力就合作相关内容进行风险分析,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进一步解释信披及合规问题。
格力电器2月20日晚间披露了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的公告,双方将在智能装备、模具、铸造、汽车空调、电机电控、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进行合作,双方每年度相互的优先采购总金额不超过200亿元。
但是该关联交易公告披露不到一日,就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在交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格力电器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表格形式补充披露本年度与珠海银隆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深交所还进一步要求,表格内容至少包括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定金额、截至披露日己发生金额和上年发生金额等内容。
深交所还进一步就2016年和2017年格力电器与珠海银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定价依据提出进一步分析和说明要求。深交所函中表示,格力电器需要从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角度,具体分析该关联交易完成后对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格力电器表示与珠海银隆合作的目的是为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深交所提出,格力电器需要说明切入的必要性和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对公司是否具备该领域人才、资源和业务经验等进行分析和说明,要求其对于合作相关风险进行分析,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公告披露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为北京东城区酒店,这与格力电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大会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公司会议室”不符。深交所要求其说明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要求说明后续拟采取措施。
这不是格力电器第一次因为银隆新能源相关事宜收到深交所关注函。2016年,因格力电器拟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一事,深交所就多次发函关注,后因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该收购方案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