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今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监管《问询函》问询内容需核实的情况和结果公告。西藏巨浪科技表示,增持浪莎股份属于财务投资,作为浪莎股份的持股股东,未来12个月内没有涉及对浪莎股份主营业务、资产购买或出售,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等事项的调整计划。
西藏巨浪科技还表示,公司及浪莎控股集团没有与西藏巨浪科技及其关联企业有过接触或洽谈,包括涉及未来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生产经营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月21日,浪莎股份发布股东权益变动公告,西藏巨浪科技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后,累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58.2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