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近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股份”)与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之间的纠纷案又有新进展。顺灏股份发布公告显示:近期,公司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沪公(经)立告字(2017)1006号),上海市公安局对浙江德美的实际经营者王斌、王钊德等人涉嫌犯罪一案,决定予以刑事立案。
资料显示,2013年6月末,顺灏股份以7380万的价格收购了浙江德美60%的股权,成为浙江德美的控股股东,双方约定仍由浙江德美原来的所有者王斌及其父王钊德等人负责实际经营。
2014年12月,顺灏股份进行常规内部审计时发现,在投资后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原股东王斌、王钊德为获取非法利益,违法从浙江德美套取资金超过4亿元,致使浙江德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拖欠银行和供应商的款项超过4亿余元;但王斌、王钊德等人继续制造自身经营利好的假象,这导致顺灏股份多次为浙江德美巨额的银行债务和买卖合同提供担保,致使顺灏股份直接经济损失高达近3亿元。
顺灏股份表示,2013年6月27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沪申威评报字【2013】第0039号”的评估报告书,该报告书显示: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德美净资产1.55亿元,浙江德兴纸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兴”)的净资产为0.41亿元,合计净资产为1.96亿元。2016年5月30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15)嘉桐破字4-1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显示:截至2016年5月27日浙江德美(含浙江德兴)债务总额为4.42亿元,净资产为负1.73亿元。
为避免更大损失发生,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上旬,顺灏股份内部审计部门对浙江浙江德美进行存货盘点,并走访了部分应收款余额较大的客户和应付款余额较大的供应商,结果发现浙江德美存在账实严重不符,存货盘亏1.39亿元,以及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不实等问题。
2015年1月21日,顺灏股份以大股东身份召集浙江德美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一致签字同意对浙江德美进行清算,签字同意的股东也包括浙江德美的实际管理者王斌、王钊德。但当清算进入真正实施阶段,却遭到王斌、王钊德等人的始终拒绝和一再阻挠。2016年5月30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嘉桐破字第4-1号】,宣告浙江德美(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
2015年4月,顺灏股份以王斌、王钊德等人以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等多项罪名向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报案。2016年7月4日,浙江德美原实际经营管理者之一王钊德因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顺灏股份的公告显示: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已早在2014年度对浙江德美的长期投资款和借款一次性全额计提。此外,公司为浙江德美所提供的担保损失均已由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特別行政区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先行承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以后从王斌、王钊德等人追偿回来的资产归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并对提供王斌等人侵害上市公司其犯罪线索和资金流向者予以重奖。因此,上述事件不会对公司今后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顺灏股份与浙江德美之间的情仇恩怨历时数载,已接近尾声。这对企业来讲,无论财力上、人力上都是很大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