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交大昂立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而这也是交大昂立年内第二次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
信披违规年内2次遭警示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交大昂立公司公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对交大昂立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具体内容为,交大昂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昂立实业)和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下称昂立久鼎典当)2014年度向关联方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1.09亿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而交大昂立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关联交易履行临时报告义务,未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作为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昂立实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向关联方苏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分别为4000万元、5500万元、5500万元,占公司相关年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交大昂立未按关联交易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对交大昂立出具了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交大昂立今年内第二次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月23日,交大昂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2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对卖出兴业证券事项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披露,直至2016年4月2日才发布临时报告进行补充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
对于交大昂立如此频繁违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一事,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多次信披违规,首先是规矩意识不强,总怀有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其次是处罚力度不够,违规成本太低,让上市公司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