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青岛双星了解到,公司已于前日收到锦湖轮胎债权人通知,由于优先购买权持有人朴三求和朴世昌在优先购买权到期日前未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按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青岛双星将成为锦湖轮胎最终买家。
如果交易成功,这将成为继中国化工收购意大利倍耐力之后的第二起国际轮胎并购案。据了解,本次收购的主体是青岛双星参股的并购基金,在退出投资项目时,同等条件下,青双星将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此,不排除收购成功后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性。
非价格优势突出
青岛双星表示,目前接到进入正式交割程序通知,双方均按照国际规范和之前达成的SPA协议进行。
青岛双星此前公告显示,本次收购的主体是青岛双星的参股基金——青岛星微投资产业基金。该基金于2016年12月29日完成注册,其计划投资总规模为不超过100亿元,其中,青岛双星作为一般级LP拟认缴出资9亿元。本次42.01%股权拟作价约9549.8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7亿元。
据了解,锦湖轮胎已有57年的历史,是韩国排名第二的轮胎企业,全球拥有包括韩国、中国、美国、欧洲5大研发中心,并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拥有8家工厂。
早在2016年初,市场就传闻韩国产业银行等锦湖轮胎债权人将出售股份。2016年11月17日,锦湖轮胎将青岛双星、玲珑轮胎、印度阿波罗等5家公司列入买家名单。2016年11月26日,玲珑轮胎发布公告称,鉴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最终决定终止参与该项目收购。
据悉,最终投标的只有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包括上海航天工业公司、江苏金浦集团、青岛双星,投标价格都在1万亿韩元左右,债权人最终选择了双星作为优先协商对象。
锦湖轮胎债权人表示,虽然最后评标将价格作为主要因素,但同时考虑了非价格因素,包括未来业务计划和员工、管理等因素,债权人非常认可双星的行业影响力、整合能力及对未来的规划综合实力。
这也就意味着债权人不仅仅考虑价格,也充分考虑了锦湖的发展和未来。这也许是双星能够成为优先协商对象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