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买房购车付款时既可以选择一次付清也可以选择分期按揭,一家上市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同样可能出现“一次性趸收”或者分批次收款这两种情况。这看上去只是会计准则上的差异,似乎并不影响己方实际的收入。那么,是不是采用哪一种方式都无所谓呢?
事实却不完全是这样。一个看似两可的收入确认方式,却在一家上市公司掀起轩然大波,最终甚至因此而无法完成年报审计,导致出现对全资子公司“失控”的情况。这一幕“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的戏剧化局面就发生在黄河旋风(600172,SH)身上。
自从黄河旋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匠“失控”一事爆发以来,至今已近2个月,事态已出现逐步偃旗息鼓的迹象。6月13日,黄河旋风再发公告,透露近日已对上海明匠进行了董事会设立及经营管理层改组。
6月25日,在上海明匠管理层改组后,《每日经济新闻》再次独家采访到上海明匠董事长、创始人陈俊。他表示,关于收入确认方法的争议,目前审计师还没有完全给出判断,这个事情目前由审计方在控制。此前陈俊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上海明匠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利润,而母公司黄河旋风则是按照验收法来确认收入。
那么,两种会计方法会对明匠业绩造成何种影响?进而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此事久拖未决为何令不少黄河旋风的投资者坐立不安?明匠要求2017年使用完工百分比方法的原因何在?
围绕着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深度调查,同时采访数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试图厘清个中门道。
完工百分比法需劳务交易结果能可靠估计
根据验收法来确认收入,会计处理相对保守,一定程度来说可能不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专家认为,选用哪一种建设合同会计方法,要根据施工单位对预计合同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来进行选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现行会计准则框架内,企业的营业收入会计核算是受两个准则规范:其一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版);其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在上述两个准则中,对完工百分比法和验收法(完成合同法)的适用条件、如何使用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首先,从定义角度来理解,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工程等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方法。
确切地讲,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前提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即结账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日期),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从更深的层次来分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聂兴凯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要求企业具备以下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一个简单的案例可以体现出完工百分比法在会计实务方面的应用: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为30万元。至当年底,客户已预交安装费20万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14万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薪酬),预计还会发生6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2017年当年的完工百分比为140000/(140000+60000)×100%=70%,所以甲公司2017年应确认的收入为:30万元×70%=21万元。
由此可见,完工百分比法的特点,是能够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当期业绩的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对于验收法(完成合同法),根据相关准则,是指只有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商品销售或劳务供应,才在收益表内确认收入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验收法是建立在合同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才确定成果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对不可预见的成本或可能发生的亏损需要作相应调整的估计基础上,因此,被确认的利润不能实现的危险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
聂兴凯认为,选用哪一种建设合同会计方法,要根据施工单位对预计合同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来进行选择。在有些情况下,由于工程变动,使可收回的成本和收益需要进一步协商或者由于存在某些问题,以致不确定性十分明显时,施工单位就可能决定采用验收法。
“在另一些情况下,如果合同的财务成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则有些或全部合同都可采用完成百分比法进行会计处理。此外,施工单位对不同的合同,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方法。”聂兴凯补充说。
如不考虑其他因素,简单形象地来看,上述甲公司的案例采用验收法来计入收入,那么需等到完工即2018年才可确认收入。
围绕两种收入确认方法的特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知名专家。
一位就职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验收法来确认收入的话,会计处理较为保守,一定程度来说并不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根据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较公允地反映了权责发生制。
不过,对于完工百分比法,北京中会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丁会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务中完工百分比确定收入有时会滥用,会被用于人为调节利润,而且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没有去开具发票,使得纳税申报确定的收入与会计准则确定的收入产生差异。
综合来看,在2006版收入准则规定中,对于商品销售收入,明确规定了五项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仅在同时满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等5个条件,收入才能予以确认。
对于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2018版》,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和不能得到补偿,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2006版收入准则规定,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那么,针对上海明匠而言,结合其具体业务特点,是否可以适用完工百分比法呢?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华网政府部门交易机构证券期货四所两司新闻发布平台友情链接版权声明
关于报社关于本站广告发布免责条款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