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600777,SH)一年多前的一笔失败的投资正为其不断带来麻烦。2016年底,新潮能源出资6亿元参与了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合盛源)的增资扩股,并取得了后者45.59%的股权,但核心资产的使用权一直未完成转让。针对风险控制值得商榷的交易结构设计,新潮能源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并于日前进行了回复。
新潮能源在未确保核心资产完整性的情况下支付了交易价款,如今交易方迟迟不按约回购股份,新潮能源正欲起诉。此外,哈密市当地政府信息显示,交易标的核心资产已出现重大变故遭到拆除,新潮能源却一直未披露。有证券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官方认定后,这可能引起投资者索赔。
●回复问询函:正着手起诉交易方
早在2016年新潮能源发起对哈密合盛源的收购时,一些隐患就已暴露。当时的预计是,收购后自2018年开始每年有4800万元的收益,核心资产预计使用寿命10年,而就是这个核心资产——雅西铁矿的采矿权未转让完成,成为交易标的一个隐患。
雅西铁矿主要从事铁矿石采选业务,周边临近几大钢铁企业,但地理位置大多远离港口,原料严重匮乏,因此哈密合盛源预期用增资加大投资力度,快速形成规模产能改善周边钢铁企业的原料供应并从中盈利。
早在2013年哈密合盛源就与哈密宏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宏源)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了价款,但一直没有完成采矿权的转移。到了2016年12月份新潮能源收购时,这一采矿权转让仍然没有完成,就如同当年的哈密合盛源一样,新潮能源慷慨地先把6亿元价款支付了。
在近日交易所发送的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新潮能源说明,在合盛源公司未取得采矿权的情况下,公司全额支付增资款给合盛源公司是基于什么考虑?
新潮能源回复,交易对方承诺采矿人变更后续能够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并以个人名义为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充分显示原股东对合盛源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认可,于是公司才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缴纳了6亿元增资款。
然而,直到2018年6月这一采矿权仍未能成功转让,新潮能源要求交易方回购哈密合盛源股权,但公司至今未收到回购款项。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易对方支付公司7.86亿收购价款,目前已经被受理。上交所还要求说明原交易方是否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新潮能源则表示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