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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斯太1.3亿元理财黑洞起底

大股东挪作业绩承诺款

于蒙蒙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ST斯太(原为“斯太尔”)日前公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最高法院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1.3亿元委托理财本金及收益彻底打了水漂。该判决仅同意公司解除与被告一、二签署的信托合同和投资顾问协议,未同意公司收回委托理财本金、投资收益及诉讼费用等其他诉讼请求。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此次投资的财务顾问机构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晟同创”)在庭审时直接指认,*ST斯太时任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构有限公司(简称“英达钢构”)通过操纵*ST斯太等主体,利用信托计划为通道,套取*ST斯太资金,用于完成其业绩补偿承诺。

  1.3亿元投资陷阱

  公司公告及判决书中的各方陈述,还原了此次委托理财的过程。2016年6月30日收到英达钢构向公司支付的第二笔业绩补偿款1.2亿元后,*ST斯太董事会7月8日通过一项决议,批准公司利用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

  该信托计划主要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和债权、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投资。根据当时披露的信息,该产品规模为10亿元,门槛收益率为8%/年,受托人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期限为成立之日起满60个月之日止,且自成立之日起存续满12个月时可根据投资顾问的指令提前终止。

  此后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此时资金并不宽裕。截至6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05亿元,其中包括专款专用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5亿元。同时,短期借款1.77亿元。

  判决书显示,*ST斯太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国通信托支付了认购信托计划第1期信托单位的认购款1.3亿元,信托计划2016年8月8日成立。

  2017年8月14日,一年期满,*ST斯太向天晟同创发出《关于提前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提前终止信托并要求分配信托收益。

  2017年8月18日,天晟同创回复表示,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确认信托利益分配及份额赎回事宜。2017年9月4日,天晟同创向*ST斯太出具《关于同意*ST斯太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表示同意*ST斯太提出信托份额赎回申请,按照8%年化收益率的保底收益自2016年8月8日起至回购完成日止计算*ST斯太的收益,于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信托份额对应一年期收益1040万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

  2017年11月2日,*ST斯太收到1040万元一年期投资收益款后,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迟迟未能收回。2018年5月25日,*ST斯太将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诉至湖北省高院,要求解除公司与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签订的《信托合同》和《投顾协议》,判令两被告共同向*ST斯太返还1.3亿元本金并赔偿损失826.3万元。

  此时,1.3亿元资金投出去已接近两年时间,而*ST斯太在这两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并购标的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业绩大幅低于承诺值,英达钢构资金困难,无力支付业绩承诺款,且因股权质押融资未能如期偿还,被财通证券起诉。冯文杰作为英达钢构控股股东、*ST斯太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初因未兑现业绩承诺补偿而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公司股价大幅下跌。2016年7月,*ST斯太股价一直在14元/股上方运行,一度达到16.34元/股,此后一路震荡下行。2018年5月,公司股价一度跌破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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