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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专题研讨会在京举办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破产重整制度专题研讨会近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系统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各中院及基层法院的法官,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士共计200余人与会。
  会议开幕式由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先后在开幕式致辞,代表会议主办单位祝贺会议成功召开,并祝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为中国破产法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午,会员大会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投票选举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会长;监事会推选监事长。经过监票人监督计票、宣布选过结果。最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当选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刘兰芳、钱晓晨、金剑锋、张美欣、刘敏、陈海鸥、李永军、石静霞、尹正友、郑志斌、徐阳光、张世君等12人当选为理事会副会长,徐阳光当选为秘书长(兼),朱庆标当选为监事长。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先生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杜会长指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自成立以来,规范运作,开拓创新,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市法学会专门为学会制作《研究组织动态》(人物专访),既是对学会上一届理事会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寄予了市法学会对新一届理事会工作的殷切期望,希望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服务首都经济发展和法治事业建设,继续引领中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潮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中做出新的贡献。
  上午,学会在换届会议结束之后举行了年度主题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敏法官发表了题为“当前破产审判新动态及应对策略”的精彩演讲,全面归纳了破产审判前沿动态,并对实践中遇到的审判难题提出了解决对策,为学会会员、参会嘉宾带来了一场知识的盛宴,得到了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下午,学会就破产重整制度进行专题研讨。第一单元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李永军教授发表了题为“管理人撤销权的限制”的演讲,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艳丽教授发表了题为“破产重整制度的理念”的演讲,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金平先生发表了题为“海淀法院破产审判实践与对破产案件实施繁简分流的思考”的演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郑成新先生发表了题为“关于破产重整与重建再生的系统性思考——以中核钛白重整案为例”的演讲。在自由讨论环节,中信银行法务总监齐建秀、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正友、新天伦律师事务所蒋瑜律师等先后发言。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钱晓晨先生对各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的讨论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陈海鸥先生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齐明教授发表了题为“转化重整的几点问题——谈《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理解与适用”的演讲,浙江律协破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任一民发表了题为“预告登记的破产保护”的演讲,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副会长许胜锋发表了题为“再建型重整实务的难点及对策”的演讲,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陆晓燕发表了题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的破产审判的应对机制”的演讲。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周荆分别对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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