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洁
ST传媒15日晚间发布公告,14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决定: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清偿债务本金4116.84万元及相应利息约3500万元。 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海南省高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3年6月5日,海南省高院作出(2013)琼执监字第2号执行裁定,裁定撤销(1998)琼高法执字第45-7号民事裁定书第二项,即“将被执行人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景湾路8号的海景湾大厦地下室、设备房、第一层、第八层、第十层的房产及相应设备、低耗品以评估价人民币4116840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但截至目前,公司称,该事项涉案抵债资产价值尚未评估,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具体金额目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与海南交行进行积极沟通,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对于涉案抵债的资产,公司将尽快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后进行账务处理。
命途多舛的ST传媒早在今年年初时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以为可踏上摘帽之旅。但不久后,ST传媒不得不因为深交所关注到公司铁道媒体业务停滞的利润影响而再度发布不确定性公告。
公司年初公告称,“深交所在审核过程中关注到公司铁道媒体业务停滞对商标商誉减值存在重大影响,可能需要对2012年年报主要财务数据进行重新调整,导致利润可能为负值。”
10月8日ST传媒披露了《提示性公告》,2012年末的商誉减值重新测试正在进行中,如若2012年末商誉减值需重新调整,则可能需对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年报的主要财务数据进行重新调整。如果前述调整导致2012年利润为负值,则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资料显示,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深交所于2010年4月23日起对赛迪传媒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ST传媒”。2010年公司实现扭亏,但由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股票简称变更为“ST传媒”。
ST传媒业绩预计显示,前三季度将亏损1700万元—1400万元。虽然ST传媒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81.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4万元,年末净资产为1.28亿元。分析指出,如果2012年因商誉减值重新调整导致利润为负值,那么ST传媒将会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