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盛重工遭投资者追讨违约金 证监会称案情复杂延迟答复
自从熔盛重工与全柴动力的“联姻”失败后,全柴动力的投资者纷纷要求公司赔偿违约金。
据了解,虽然机构对熔盛重工的法律诉讼以失败告终,但全柴动力的投资者一直并未放弃向熔盛重工追讨违约金。
近日,有深圳投资者赵女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复议回复,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退回熔盛重工履约保证金一事,因相关案情复杂,需延迟到12月10日答复。
熔盛重工“悔婚”
遭投资者追讨违约金
回顾2011年4月27日,熔盛重工发布《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称,熔盛重工将受让全椒县政府持有的全柴集团100%股权。因全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全柴动力44.39%股权,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根据相关规定,熔盛重工为此向全柴动力其他股东发出要约收购,拟以16.62元/股的价格收购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55.61%的流通股权,总收购金额为26.19亿元。
2011年6月份,熔盛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熔盛重工在30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国资委、商务部相关批复文件材料。2011年8月,熔盛重工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和商务部反垄断局的批复文件。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熔盛重工一直未上报材料。
直到2012年8月份,离国资委批复文件有效期截止日仅剩9天时,熔盛重工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向全柴动力除全柴集团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3天后取回申请材料,终止要约收购计划。
有全柴动力的投资者认为,熔盛重工本次要约收购计划的失败皆是因为公司故意不上交补充材料所致。而鉴于在熔盛重工公布要约收购计划前后,全柴动力股票的大涨与大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有投资者认为,熔盛重工应该为此支付违约金。
回顾熔盛重工公布要约收购前后的股价变化可知,2011年3月份,全柴动力公告股权挂牌拍卖前两日,股价曾飙升至阶段最高价21.96元/股。而当熔盛重工宣布放弃“婚约”,全柴动力2012年8月份复牌后,开盘即一字跌停,当天报收8.71元/股,与要约收购价16.62元/股相差近每股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