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四问鹏欣资源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徐金忠 官平
7月17日,在鹏欣资源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就重组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标的资产估值是否公允、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合理、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提出了四方面问题。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投服中心指出,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96%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而标的资产宁波天弘也由姜照柏及一致行动人姜雷控制。宁波天弘的核心资产奥尼金矿已停产多年,两年一期均为亏损。本次标的作价19亿元。投服中心表示,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产高价装入上市公司,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首先,上市公司买入标的资产的动机存疑。奥尼金矿已停产多年,短期内难以盈利。预案披露本次交易目的是分散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增加盈利增长点。投服中心指出,为何不等标的公司实现盈利以后再进行重组?奥尼金矿预计生产建设尚需投入36.68亿元,本次交易实质是否是在为其募集建设资金?
其次,投服中心关注姜照柏取得CAPM权益的情况。投服中心提出疑问:姜照柏何时取得CAPM的权益?取得的价格是多少?CAPM在何时取得奥尼金矿矿业权?取得时作价多少?结合姜照柏取得CAPM、奥尼金矿矿业权的价格和本次交易的价格,投服中心要求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向实控人姜照柏进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