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ST准油(002207)表决权转让的争端,远未结束。证券时报·e公司曾在6月8日刊发报道《26亿夹层协议曝光解构*ST准油易主案反目始末》,对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集团”)、秦勇和杭州威淼投资合伙企业(下称“杭州威淼”)签署协议事项予以报道并提出质疑。
当天,深交所即发出关注函,对该报道所涉及内容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函询相关方,对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当时,深交所要求*ST准油在6月16日前回复。
然而,6月16日*ST准油公告,目前已陆续收到相关各方的第一次回复,正在抓紧时间对回复内容进行审核,因资料较多,且部分回复内容回复不完整或者不明确、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将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再次发函要求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因此,*ST准油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
时隔一个多月后的7月19日,*ST准油终于作出回复。
6月5日,*ST准油原实际控制人秦勇一口气给公司发来6份协议,其中包括4份此前从未披露的夹层协议。秦勇认为国浩科技、杭州威淼违约,欲收回委托给国浩科技的表决权,意图重新掌控上市公司。证券时报·e公司当时的报道指出,秦勇此时仍是有选择地披露部分协议,而不是全部协议。深交所亦针对此问题进行了重点问询。
国浩科技在回复函中称,经向杭州威淼核实确认,秦勇等与杭州威淼之间并没有签署编号为SLYY2016-2的补充协议,编号为SLYY2016-3的《协议》中提及该协议,系属笔误。创越集团亦称,其未签署过编号为SLYY2016-2的协议或文件。
但是,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查阅发现,创越集团、秦勇、杭州威淼在2017年1月25日签署的《协议》(协议编号SLYY2016-3)中明确写道,此前已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编号SLYY2016)、《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编号SLYY2016-1)、《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协议编号SLYY2016-2),这并非一个简单的“笔误”可以解释。
证券时报·e公司此前报道的一个重点是,秦勇爆料的协议令杭州威淼走向前台,正是后者指定国浩科技受让了秦勇的表决权。进一步穿透,杭州威淼背后出资方沈梦梦实际上已于今年1月26日进入*ST准油董事会,担任副董事长。此外,沈梦梦与自然人张旭、孙璐、刘江泉形成了复杂的股权、人事关系,并成立多家合伙企业、资管公司,为何却指定关联寥寥的国浩科技受让秦勇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