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卖壳局中局”?
李旭亮于2017年5月开始与德基伟业、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3家公司开始资本交易,期初合作十分顺利,双方达成了一系列的协议,在数日内完成了勤上集团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但仅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情况陡然发生变化。在合作几方已明确约定是明股实债合作模式的情况下,北京均远、南京纯悦突然告诉李旭亮,其所向勤上集团投入的资金是股本,并且结成一致行动人,并提交了在5月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这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的时间,与李旭亮和2家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时间是同一天。这也就是说,2家公司在对勤上集团增资时,向李旭亮隐瞒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李旭亮似乎落入了对方进行精心设计的“圈套”。
基于前述的分析和推测,德基伟业、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3家公司应该是整个借壳大计的参与者和实施者,李旭亮与这3家公司之间应存在密切的关系,否则就不会采取向德基伟业支付利息,以初始投资额为对价收购北京均远、南京纯悦所投资股权的交易模式,更不会在北京均远、南京纯悦2家公司增资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勤上集团的工商变更。
进一步分析德基伟业、北京均远、南京纯悦3家公司的股权关系可以发现,表面上,杨俊是德基伟业和南京纯悦的实际控制人,张浩洋是北京均远的实际控制人(图2)。但经查询相关资料,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的实际控制人或许另有他人。

关键在于,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的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6至7月间皆发生了变化。
北京均远当前的控股股东深圳星联合捌号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星联合捌号”),系于2017年6月底接手杨俊间接持有的北京均远股权,“主动”介入勤上集团重组。星联合捌号表面上的实际控制人是张浩洋,但其实际控制人或许是一位名叫徐志强的自然人。
徐志强毕业于清华大学,有着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担任了多家投资、金融机构的高管,曾任昆吾九鼎区域副总裁。徐志强主要是通过联合创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了一系列的投资平台,比如星联合壹号、贰号等企业,这些企业无论是股权架构还是主要管理人员都与星联合捌号高度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