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购武汉元丰折戟,博云新材(002297)控股股东内斗持续。
博云新材9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粉冶中心”)的告知函,粉冶中心股东温州环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温州环亚”)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粉冶中心解散。
温州环亚认为,粉冶中心股东间已形成实质性僵局,可认定其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故请求法院判令粉冶中心解散。而博云新材认为,该诉讼请求及理由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据,粉冶中心将积极应诉。
控股股东内斗不断
矛盾始于6年前的增资安排。
2011年,粉冶中心进行多元化股权改制,引进包括兆富投资在内的多家社会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改制后,粉冶中心股权变更为,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0%,其他几家社会投资者合计持有60%股权,中南大学仍间接通过粉冶中心持有博云新材15.38%的股份,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当时引入的社会投资者包括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金仑”)、温州环亚、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金润”)、株洲兆富成长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兆富成长”)、株洲兆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随后多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合,股东间矛盾不断,今年初终于激化摊牌。
今年2月,博云新材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粉冶中心于2017年2月9日对宁波金仑、宁波金润、温州环亚提起仲裁,申请确认上述3家非国有股东与粉冶中心于2011年7月份签署的增资协议无效。
粉冶中心认为,该次增资扩股过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之情形,粉冶中心将依法挽回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并根据后续司法程序进展,及时向公司告知相关情况。
粉冶中心的上述行为遭到了其他股东集体反弹。2月13日,博云新材公告称,粉冶中心其他8家非国有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股60%,但由于该协议未履行相关法规规定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博云新材实际控制人未变,仍为中南大学。
两个月后的4月18日,粉冶中心向兆富成长等3家“兆富系”股东提出仲裁,同样申请确认上述三家非国有股东与粉冶中心于2011年7月份签署的增资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