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广哈通信(300711)11月9日早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有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对广有公司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城市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调解,调解结果为:城市学院最终应向广有公司支付的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捌佰贰拾陆万元整(¥8,260,000.00 元),广有公司不再向城市学院主张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的利息。
公司表示,公司作为原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发展,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于未完成转让的物业,广有公司已于2012年对相关物业成本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能按调解协议如期收回款项,将对2017年度报表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另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近期由“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