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多的立案调查,证监会在本周向金亚科技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案的细节也随之浮出水面。通过“两套账”和集体作案,金亚科技2014年实现了公司扭亏。在对信息披露、董监高履职要求严格的A股市场,上市公司当年年报虚增了超过8000万元的利润总额和2亿元银行存款,同时还虚列逾3亿元预付工程款。其财务造假情节和手法,令市场为之震惊。
目前,证监会已给予金亚科技及相关当事人顶格处罚;而由于违法情节严重,还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周旭辉处于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时任财务负责人及高管等也被处于不同年限的禁入。
另一方面,民事索赔也已启动。根据成都中院的庭审公告,涉及金亚科技虚假陈述纠纷的首批案件,将在下月初开庭审理。律师预计,金亚科技一案将会是近几年来的又一起高额索赔案,目前仅开庭审理案件就涉及超过千万元的索赔。而与不断增加的索赔规模形成对比的是,截至目前,金亚科技并未对诉讼相关情况进行披露。对比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一财经就当前诉讼的最新进展、索赔金额是否达到重大诉讼的披露标准等问题,向公司方面进行求证。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公司的具体回应,仅表示以后续公告内容为准。
集体作假“两套账”
2013年,金亚科技大幅亏损,扭亏成了次年公司的首要目标。时任董事长周旭辉更在2014年年初就定下来3000万元的年利润目标。
然而,为外人所不知的是,与利润目标一起明确的还有公司的会计核算形式。在金亚科技的会计核算中,设置了006和003两个账套。003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内部管理,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而006账套核算的数据则用于对外披露,伪造的财务数据都记录于006账套。
在2014年每个季末,金亚科技的时任财务负责人(2014年6月20日之前是张法德,之后变更为丁勇和)都会向周旭辉报送两个数据。其一是真实利润数据,其二就是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利润目标分解的季度利润数据。最后,周旭辉亲自确定当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财务负责人再将这个数据告诉财务部工作人员,要求后者按照这个数据来做账。
通过虚增收入、成本,配套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等方式,金亚科技把每个季度的利润数据分解到月,再相应地记入每个月的账中。据告知书统计,参与伪造财务数据的人员包括周旭辉、张法德、丁勇和等共计8人。
2015年4月1日,依据“两套账”中006账套的核算数据,金亚科技对外披露了公司的2014年年报。正是在这份年报中,上市公司虚增了超过8000万元的利润总额和2亿元银行存款,同时还虚列逾3亿元预付工程款。其财务造假情节令市场震惊。
经核实,通过虚构客户、伪造合同、伪造银行单据、伪造材料产品收发记录、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金亚科技2014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共虚增营业收入7363.5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3万元,少计销售费用368.5万元、管理费用132.08万元、财务费用795.3万元、营业外收支1315.49万元。这致使当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8049.55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35.14%。金亚科技也因此由亏损变为盈利。
当年年报中的银行存款一项,也被动了手脚。2014年末,金亚科技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西部园区支行账户银行日记账余额为2.19亿元,银行流水余额为138.94万元。告知书称,上述账户虚增银行存款2.18亿元,占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46%。
同时,2014年年报中还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公司甚至还为此制作了假的建设工程合同,填制了虚假银行付款单据3.1亿元,减少银行存款3.1亿元,同时增加3.1亿元预付工程款。
基于上述财务造假事实,证监会认定,金亚科技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金亚科技给予警告和60万元罚款。
而从此次证监会对周旭辉及相关人员的处罚来看,从严整治之意明显。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周旭辉、两名财务负责人警告和分别30万罚款,相关涉案的董高监也分别处于警告和不同金额罚款。但考虑到周旭辉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他人从事上述违法行为;且作为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给予周旭辉90万元罚款,并拟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名财务负责人也是如此,作为公司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他们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还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及一董事拟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处罚结果,还将视上述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等情况,由证监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