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5月,因媒体质疑存在造假嫌疑的尔康制药,并于8月份披露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今,虽然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尔康制药自己进行了自查并予以报告,并将于今日复牌。
经过公司自查,财务方面存在两方面差错,需要进行更正。首先,公司从子公司内部采购备货未实现销售部分在合并报表时中未进行合并抵消会计处理,应调减营业收入 2.29亿元,调减利润 2.09亿元。其次,公司负责国际销售部门未及时将销售退回及其后续处理的期后事项告知公司总部,导致财务部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销售退货的原则进行处理,应当调减利润2204.96万元。
尔康制药从5月9日停牌至今,已经停牌超近200天。多家持有尔康制药的基金也先后下调其股票估值。
停牌近200天的尔康制药今日复牌 这些关键问题须明白
2017年,尔康制药可谓麻烦不断。先是被质疑涉嫌财务舞弊、虚构资产,8月初,公司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股票从5月9日停牌至今,已经停牌超近200天。多家持有尔康制药的基金也先后下调其股票估值。

11月22日晚间,尔康制药自查报告并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并表示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据自查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对2016年度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当年净利润预计将减少2.31亿元。
不过对于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尔康制药表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问询函十问十答
一: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问题?
答: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16年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的综合毛利率较2015年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普通淀粉2016年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29.22%增长至49.95%,低毛利率的普通淀粉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导致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综合毛利率降低。
其中,改性淀粉是对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综合毛利贡献较大的品种,近两年收入占比相对稳定,改性淀粉中,2016年度高毛利率的软胶囊用改性淀粉的销售占比较2015年度有所提升,导致毛利率略有上升。

对于公司淀粉囊系列产品毛利率较高(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尔康药业称,公司淀粉囊系列产品具有定价、技术、标准化以及成本等方面优势,该产品保持着较高毛利率的情况属于合理范畴。

二:公司成品药销售情况:成品药收入变动原因?成品药毛利率变动原因?
答:2016年开始涉足医药流通领域,新增第三方医药流通成品药收入12,079.23万元;公司注射用磺苄西林钠收入增长5,404.94万元,主要系2016年广东省基本药物连续中标,市场销量稳步提升,同时新增广西、云南和内蒙等中标省份所致;2016年公司选择市场容量较大的阿莫西林等胶囊制剂产品,将淀粉囊应用于成品药领域,上述胶囊制剂新增收入3,549.25万元。
由于2016年公司新设尔康医药经营公司,增加了代理第三方成品药的销售业务,而该部分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低,成品药的销售结构较2015年发生了较大变化,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注射用磺苄西林钠品种销售收入占比由96.62%降至64.77%,因此成品药的综合毛利率出现下滑。
三、请公司结合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的生产情况,补充说明木薯改性淀粉与市售其他种类改性淀粉的优劣对比,说明公司改性淀粉是否存在可替代产品。
答:公司生产的木薯改性淀粉系列产品主要针对明胶和卡拉胶在药品、保健品(国外称为膳食补充剂)、食品和化妆品四大领域的应用范围。公司通过掌握核心改性技术以及淀粉植物胶囊成型技术,将改性淀粉应用到淀粉植物胶囊领域,利用木薯改性淀粉支链直链适宜,成膜性能好,成膜后韧性和强度比其它种类的改性淀粉好,透明度高等优势,实现了淀粉植物胶囊产业化。由于应用领域不同,市场上其他种类改性淀粉和我司改性淀粉产品不具可比性。
公司改性淀粉具有以下优势:新材料研发及技术应用带来的技术优势,标准化先行的优势,完整的产业链闭环带来的成本优势,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改性淀粉在技术含量、市场竞争能力方面,客户服务方面均具有相对优势,市场上其他胶囊用原材料均不属于其完全可替代品。
四、针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大幅增长的情况,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长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占资产比重的合理性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答: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原因:公司目前拥有较多药用辅料批文,生产的产品种类有多种规格,生产设备投入需求相对较大;考虑到公司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为抢占市场先机,通过自有和募集资金提前建设,合理储备产能,导致新增固定资产金额较大;2015-2016年公司购建的固定资产基本为淀粉植物胶囊非公开发行项目所投入的房屋与设备等,待非公开发行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产能利用率达到一定水平后,则需补充较大数额的流动资金,届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另外,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不存在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而未如实披露的情形。